海关推行“预约通关”互联网模式公告
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海关总署决定推行“预约通关”互联网服务模式。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情形
除失信企业外,进出口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以下紧急情形下,需在海关正常办公时间以外办理通关手续的,可提出预约申请:
- 国家紧急救灾救援物资及危险货物;
- 鲜活、冷冻或易变质腐烂等需紧急验放的货物;
- 其他经海关认定确需紧急通关的情形。
申请时限:海关在正常办公时间内受理申请。一般企业需提前 24 小时提出,高级认证企业可缩短至提前 8 小时。
二、操作方式
线上办理:申请人登录“互联网 + 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进入“货物通关”模块下的“预约通关”功能,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海关将通过网络反馈受理结果。
线下应急:特殊情况下,申请人可现场递交加盖企业印章的纸质《预约通关申请单》,由海关按应急处置机制协调办理。
三、取消预约
海关同意预约后,若企业因故需取消,应及时联系海关,并于事后 5 日内提交书面情况说明。
本公告自 2018 年 10 月 30 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 年 8 月 22 日
附件:预约通关申请单
| 境内收发货人名称 | 企业编码 | ||
| 联系人姓名 | 联系人手机 | ||
| 预约申报口岸 | (填写口岸名称及 4 位口岸代码) | 预约进出口岸 | (填写口岸名称及 4 位口岸代码) |
| 商品名称及 HS 编码 | (商品种类较多不够填写,可加附页) | ||
| 运输方式 | □水运 □陆运 □空运 □其它 | 预约通关时间 | 年 月 日 时 |
| 预约通关事由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