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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提前申报,看过来~

进口提前申报,看过来~ 365外贸
2018-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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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开课啦!开课啦! 进口提前申报 看过来! 参考教材: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14年第74号 一:什么是“进口提前申报”? 进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可以在取得舱单数据后、在进口货物

进口提前申报政策解读与操作指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14 年第 74 号》,进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委托的报关企业,可在取得舱单数据后、货物启运后及抵港前,提前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并交验单证。待货物实际到港后,再行办理查验与放行手续。

实施进口提前申报的核心优势

相较于传统模式,进口提前申报是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贸易便利化的重要举措,能显著提高口岸通关效率。

流程“零待时”,实现无缝对接

原始舱单传输完毕后,企业即可申报进口报关单数据并完成税款缴纳。船舶抵港后,海关随即办理查验及放行手续,有效实现口岸大通关的无缝对接,大多数进口货物可实现通关流程“零待时”。

青岛某报关企业为例:2018 年 8 月 27 日 14:02 向大港海关提前申报,系统一分钟内完成入库操作,16:45 企业完成缴税。8 月 28 日 15:40 船舶抵港并发送确报动态,4 分钟后货物即获放行,真正实现了从运抵到放行的零等待。

政策适用范围广泛

所有实际进出境货物(含海运分流、空运分拨)均可享受该政策红利。

一次申报,自动放行

已办结缴纳税款手续的报关单,若无布控查验或事中干预,在船舶代理发送运抵“确报”(航空公司为“进境确报”)后即可自动放行。

进口提前申报操作流程

第一步:做好申报前准备

企业需提前查询舱单信息,可通过海关总署门户网站进行操作。

第二步:登录官网查询

访问海关总署门户网站(http://www.customs.gov.cn),在右侧快捷工具栏点击“放大镜”图标,或选择主页“在线服务——在线查询”。

第三步:进入查询模块

点击页面中的“新舱单信息查询”选项。

第四步:录入关键信息

选择“关区代码”、“运输方式”、“进出境标志”,输入“提运单号”后点击“确定”。

第五步:获取舱单数据

系统将显示对应的舱单详细信息。

常见问题解答 (Q&A)

问:企业进口货物是否受信用等级或运输方式限制?

答:进口提前申报不限企业信用等级,不限运输方式(水运、空运均可),也不限通关类型(口岸清关、一体化申报均可)。

问:涉及分拨分流的货物能否提前申报?

答:可以。青岛海关支持水空运进口货物在海运分流、空运分拨前提前报关,允许先申报报关单再进行分拨分流操作。

问:申报时点有何要求?是否需要理货报告或运抵信息?

答:只要有原始舱单数据即可申报,无需等待运抵信息或理货报告。

问:若提前申报的报关单未自动放行该如何处理?

答:在确认船舶已抵港、相关税费已办结且无查验指令的情况下,请第一时间联系申报地通关现场,各现场均设有专人负责此类货物的通关审放保障。

海关业务提示

1. 关注汇率与税率适用时间:提前申报的进口货物,适用装载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和汇率;进口转关货物则适用运输工具抵达指运地之日的税率。请企业及时关注跨月汇率变化。

2. 许可证件有效性:许可证件需在海关接受申报之日有效。若货物提前申报后、实际进出前国家贸易管制政策发生调整,将适用货物实际进出之日的贸易管制政策。

3. 准确申报进口日期:务必确保进口日期申报准确,若出现错误需及时联系通关现场进行修改。

4. 及时关注查验信息:货物运抵后,企业即可获知查验信息,请务必保持关注并及时配合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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