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部分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财税〔2018〕93 号
为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国家决定对机电、文化等部分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出口退税率具体标准
1. 将多元件集成电路、非电磁干扰滤波器、书籍、报纸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 16%。
2. 将竹刻、木扇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 13%。
3. 将玄武岩纤维及其制品、安全别针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 9%。
详细的产品清单请参阅附件。
二、执行时间与界定标准
本通知自 2018 年 9 月 15 日起正式执行。所列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进行界定。
附件:提高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
发布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2018 年 9 月 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