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外资开放度显著提升,负面清单压缩至 48 项
9 月 10 日,在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副市长吴清介绍,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内容已从 2013 年的 190 多项压缩至目前的 48 项。作为我国首个自贸试验区,上海自贸区成立五年来,外资开放度不断提升,正逐步成为扩大开放的新高地。
127 项制度创新成果全国推广
今年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暨上海自贸试验区成立五周年。五年来,累计有 127 个创新事项及“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制度在全国或全市复制推广。上海于 2013 年率先出台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此次发布会还正式介绍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
据悉,《实施办法》是全国首部以负面清单模式管理服务贸易的地方政府文件,《负面清单》则是全国首张服务贸易领域的负面清单。吴清指出,探索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具有三重价值:一是助力我国应对国际经贸格局变化,融入全球价值链;二是为国家扩大开放及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探索经验;三是推动自贸区深化改革,提升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
《实施办法》共 15 条,涵盖五大核心内容:明确跨境服务贸易定义为“由境外向自贸试验区内开展服务交易的商业活动”;确立管理与开放基本原则;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厘清部门管理职责;规定试点开放领域需配套风险防范制度。《负面清单》参照国际通行协定形式,分为“编制说明”和“特别管理措施列表”。其中列表部分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梳理出 159 项特别管理措施,涉及 13 个门类、31 个行业大类。
金融跨境服务占负面清单比重近两成
上海市金融办副主任李军透露,此次发布的负面清单中,涉及金融领域的条款共 31 条,占比 19%。这些内容与上海此前形成的 32 条对外开放措施紧密衔接,包括放开银行卡清算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准入限制、放宽外资金融服务公司评级业务限制、吸引境外投资者及中介机构参与期货交易、允许境外机构成为期货交易所会员等。
数据显示,2017 年中国服务贸易总量达 6956.8 亿美元,位居全球第二。同年,上海服务贸易总额为 1955 亿美元,规模居全国首位,占全市对外贸易比重提升至 29.1%,高出全国平均水平 14.6 个百分点,呈现出结构优化、主体壮大、模式创新的特点。
聚焦三大服务模式,打造开放新高地
基于上述基础,上海自贸区推出的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主要聚焦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和自然人流动三种模式。吴清表示,下一步将积极争取国家部委支持,在教育、旅游、电信等领域进一步扩大开放。
未来工作重点将集中在两方面:一是增强政策法规透明度,结合最新开放举措修订清单内容,加强宣传培训,确保企业充分知悉政策红利;二是持续扩大服贸领域开放度,加强与中央部委沟通协调,争取在自贸区率先推出一批跨境服务贸易扩大开放举措,全力打造服务贸易开放新高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