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海关总署联合自然资源部宣布,将对《古生物化石出境批件》实施电子数据联网核查。现将核心事项公告如下:
实施时间与核查范围
自 2018 年 11 月 1 日起,两部门正式启动针对古生物化石(海关商品编号:9705000020)的出境管理新机制。系统将自动对《古生物化石出境批件》电子数据与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数据进行联网比对核查。
业务流程与申报要求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签发《古生物化石出境批件》,海关在通关环节依据系统比对结果办理相关手续。出口企业须严格遵守现行规定,确保向海关申报的信息真实、规范。
过渡期安排
对于在联网核查实施前已申领的纸质批件,企业在证件有效期内,可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继续凭纸质证件办理报关手续。
异常情况处理
若因部门审核需求、计算机系统故障或通信网络中断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实施联网核查,企业可提交纸质材料,按相关要求先行办理手续。
技术支持与查询渠道
企业可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实时查询证件电子数据的传输状态。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作为本次联网核查的技术支持部门,提供专项服务,联系电话为 010-95198。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自然资源部
2018 年 10 月 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