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正式发布通知,明确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展期内销售进口展品的税收优惠政策,旨在全力支持进博会顺利举办。
税收优惠核心政策
2018 年 11 月 5 日至 11 月 10 日进博会展期内,合理数量的进口展品将享受专项税收支持。除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国家规定不予减免税的 20 种商品及汽车外,其余展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与消费税按应纳税额的 70% 征收。该政策为支持首届进博会的一次性举措。
销售限额管理规定
附件所列参展企业的税收优惠销售限额以列表额度为准;其他参展企业限额不超过 2 万美元。具体适用企业名单由进口博览会承办单位——中国国际进口博览局及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确定。
超额展品征税说明
对于超出税收优惠销售限额且未退运出境的展品,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照章征税。
(来源:财政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