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扩大主动公开统计项目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获取海关统计数据的便利性,助力外贸高质量发展,海关总署在定期发布统计快报、月报及年报的基础上,决定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的统计项目范围。
自 2018 年 11 月 1 日起,社会公众可登录海关总署门户网站(www.customs.gov.cn),在线查询按以下维度分类汇总的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数据:
- 进出口商品
- 进口原产国(地区)
- 出口目的国(地区)
- 海关统计贸易方式
- 进出口收发货人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
如在在线查询过程中遇到问题,请拨打海关 12360 服务热线咨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 年 10 月 1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