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新版《海关认证企业标准》
海关总署正式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 237 号)配套执行的《海关认证企业标准》。新标准涵盖通用标准,以及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三项单项标准,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原海关总署公告 2014 年第 82 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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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关认证企业标准说明.doc
2.海关认证企业标准(高级认证—通用标准).doc
3.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一般认证—通用标准).doc
4.海关认证企业标准(高级认证—进出口收发货人).doc
5.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一般认证—进出口收发货人).doc
6.海关认证企业标准(高级认证—报关企业).doc
7.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一般认证—报关企业).doc
8.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高级认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doc
9.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一般认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doc
海关总署
2018 年 11 月 2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