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输华婴幼儿配方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延续注册紧急通知
2018 年 11 月 29 日,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发布《关于输华婴幼儿配方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延续注册事宜的函》。文件明确要求,相关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须于 2018 年 12 月 15 日前,向海关总署提交延续注册申请及全套材料。若逾期提交,将直接影响相关产品的对华贸易。

此前,原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于 2018 年 3 月 13 日发布 2018 年第 9 号公告,对进口婴幼儿配方乳品境外企业的延续注册方式、时限、后续处理及材料格式等作出规定。鉴于境外食品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职能已划归海关总署,现请各驻华大使馆转告本国主管机构及相关企业,务必在截止日期前完成申报,以便中方专家预留充足时间进行文件审查。
政策背景:原国家认监委第 9 号公告核心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质检总局令第 145 号),现将进口婴幼儿配方乳品境外生产企业延续注册的核心要求总结如下:
一、申请方式与主体
进口婴幼儿配方乳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有效期为 4 年。需延续注册的企业,应当通过其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向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信息及证明性文件。
二、关键时间节点
原则上,企业应在注册有效期届满前一年内提出延续申请。针对 2014 年底前获得注册资格的企业,通过所在国主管当局提出延续申请的截止时间定为 2018 年底。
三、审核与后续处理
CNCA 将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延续注册;不能持续符合要求的,暂停其注册资格;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将注销其注册资格。
操作指南: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系统流程
本流程适用于境外企业用户。企业需利用已有的“填写顺序号”登录系统,编辑补充材料并提交申请。系统网址为:http://cifer.cnca.cn。

境外主管当局分配“填写顺序号”后,企业用户凭此号进入系统,可修改申请信息、补充技术细节,完成后提交至境外主管机构。
1. 系统登录与入口
在系统首页输入“填写顺序号”,点击“已有填写顺序号”按钮,即可进入延续注册申请编辑页面。

2. 分章节填写申请信息
注册申请共分为 8 个小节,页面上方设有目录导航。用户需按章节依次填写,每节完成后点击“下一步”,全部完成后点击“提交”。系统会自动校验,未通过时将返回编辑页并提示错误;必填字段以红色"*"标记。
第 1 节:企业名称与地址信息
准确录入企业基础信息,确认无误后进入下一环节。

第 6 节:生产类型与食品类别
用户需根据实际产品类别进行选择,并据此填写相应的技术信息。

3. 技术信息填报与附件管理
进入“填写技术信息”页面后,需分部分录入数据并上传对应附件。每部分保存成功后,该小节标题将加粗并显示背景色(如绿色)以示区分。



点击“附件管理”链接,上传所需证明文件。上传成功的附件名称后将显示绿色对勾标识。

4. 信息预览与最终提交
在预览页面核对全部 8 小节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系统跳转至成功页面,生成的注册申请号即为中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的唯一识别代码,企业务必妥善保管。用户可点击“打印本页”留存纸质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