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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出海】这6个中国模式给世界做了范本

【模式出海】这6个中国模式给世界做了范本 365外贸
2018-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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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错综复杂的世界贸易环境,倒逼着中国企业必需改革,且必需成为世界贸易创新模式的支柱。 订单碎片化、数据杂乱、退税时间长且程序繁琐,成为了行业进一步成长的障碍。而中国在进出口通关模式上的不断创新真正让“中

在全球贸易环境日益复杂的背景下,中国企业正加速改革,致力于成为世界贸易创新模式的中坚力量。面对订单碎片化、数据杂乱及退税流程繁琐等行业痛点,中国在进出口通关模式上的持续创新,成功推动了“中国模式”走向世界。

以下为亿邦动力梳理的六种核心进出口通关模式解析。

出口通关模式

1、0139 模式(已取消)

2001 年,海关总署增列监管代码 0139,主要针对外国旅游者或外商采购总值在 5 万美元以内的货物,采取简化归类便利通关操作。该模式曾有效管理大量零散出口订单,但因难以适应跨境电商新业态,且为规范海关管理与贸易统计,已于 2017 年 8 月 1 日正式取消。

2、9610 模式(跨境贸易电子商务)

2014 年 2 月,海关总署新增监管代码 9610,全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电子商务”。该模式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商企业通过交易平台达成交易,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方式办理通关的零售出口商品(不含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场所一线的商品)。

9610 俗称“集货模式”。企业将货物以邮包、快件等方式分批运输出境,定期将已核放清单归并生成报关单,并通过电子口岸向税务、外汇管理部门传输数据,从而便利企业办理退税与结汇。

然而,该模式存在一定局限性。由于是将小包裹分散报关和退税,导致订单极度零散,集中操作难度大。此外,进项税与出口产品难以一一对应,加之电商 SKU 繁多,要求企业、平台及产品均需在海关备案,导致数据库庞大,流程复杂。

3、1210 模式(保税出口/备货模式)

监管代码 1210 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商企业在经海关认可的平台进行交易,并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进出的零售商品。该模式不适用于特殊监管区域与境内区外之间的交易。

1210 俗称“备货模式”。商品可多次先出口至监管区,月底汇总数量后一次性进行口岸集报,生成正式报关单,随后由企业办理退税。其核心优势在于“入仓即退税”,货物进入保税仓后即可提前完成退税流程,无需等待订单产生。

4、1039 模式(市场采购贸易)

2014 年 7 月,海关总署增列监管代码 1039,即“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指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国家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单票报关单货值 15 万美元以下,并在采购地办理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

该模式适用范围逐步扩大:最初仅限于义乌市场集聚区;2016 年扩展至江苏常熟、广州花都、山东临沂武汉汉口北、河北白沟等地;2018 年 11 月,为进一步促进外贸创新,试点范围再次扩容,新增温州鹿城、泉州石狮、湖南高桥、佛山亚洲国际家具材料交易中心、中山利和灯博中心及成都国际商贸城等 6 家市场。

进口通关模式

1、9610 模式(直邮进口)

9610 进口又称“直邮进口”,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商企业通过各类交易平台实现交易,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办理的零售进口商品(不含通过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场所一线的商品)。

操作流程为:商家将多个已售商品统一打包,经国际物流运至国内保税仓库;电商企业逐件办理通关手续,海关查验放行后,委托国内快递配送至消费者,每单附带海关单据。

该模式灵活性强,无需提前备货,物流通关效率高于传统快件清关。但其劣势在于需在海外完成打包,导致成本较高且物流周期较长。

2、1210 模式(网购保税进口)

1210 进口又称“网购保税进口”,专指境内个人或电商企业在认可平台上交易,并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进出的零售进口商品。

该模式仅适用于获批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试点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 B 型(即跨境进口试点城市)。除强调企业备案与信息传送外,开展此类业务的电商平台也必须获得海关认可,方可完成清关与发货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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