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进口婴幼儿配方乳品境外生产企业延续注册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海关总署对注册有效期截至 2018 年底的 64 家进口婴幼儿配方乳品境外生产企业实施了延续注册审核。经评定,55 家企业符合延续注册条件,准予延续(名单见附件 1)。
注销企业及进口限制说明
另有 9 家企业在注册有效期届满前未提交延续申请,其注册资格予以注销(名单见附件 2)。针对被注销资格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生产的产品禁止进口;2019 年 1 月 1 日前生产的产品,若报关时剩余保质期不足三个月,亦不得进口。
附件:
1. 婴幼儿配方乳品生产企业延续注册名单.tif
2. 婴幼儿配方乳品生产企业注销名单.tif
海关总署
2018 年 12 月 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