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公布第二批准予备案的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机构名单的公告
依据《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及《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将第二批准予备案的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机构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第二批准予备案的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机构名单.xls
海关总署
2019 年 1 月 2 日
第二批准予备案的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机构名单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国别/地区 | 实施装运前检验废物原料种类 | 备案编号 |
| 1 |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西班牙分公司 | 西班牙 | 一、二、三、四、五、六 | PSI2018006SP |
| 2 |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荷兰有限公司 | 荷兰 | 一、二、三、四、五 | PSI2018023NE |
| 3 | 香港商中检实业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 | 中国台湾 | 一、二、三、四、五、六 | PSI2018024TW |
| 4 |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欧洲有限公司 | 欧洲 | 一、二、三、四、五 | PSI2018003EI |
备注说明
实施装运前检验的废物原料种类定义如下:
- 一类:金属熔化、熔炼和精炼产生的含金属废物;
- 二类:塑料废碎料及下脚料;
- 三类:回收(废碎)纸及纸板;
- 四类:金属和合金废碎料;
- 五类:混合金属废物;
- 六类:木及软木废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