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计征汇率的依据
问:海关计征汇率的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 2005 年第 124 号)第十六条规定,海关每月使用的计征汇率为上一个月第三个星期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币对人民币基准汇率。若该日为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第四个星期三。
对于基准汇率币种以外的外币计价货物,采用同一时间中国银行公布的现汇买入价和现汇卖出价的中间值(保留小数点后 4 位)。若上述汇率发生重大波动,海关总署可视情况另行规定并公布计征汇率。
中国银行外汇牌价查询:http://srh.bankofchina.com/search/whpj/search.js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