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海关总署相继发布 2018 年第 194 号及第 219 号公告,明确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全面实施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商品监管及企业海关注册登记管理新规。
跨境电商企业海关注册登记核心要求
新设企业须办理注册登记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新注册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含参与业务的物流及支付企业),必须依法办理海关注册登记手续。
存量企业须限期补充手续
对于 2019 年 1 月 1 日前已注册并开展业务的企业,务必于 2019 年 3 月 31 日前向海关补充提交资质证书等相关注册登记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