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明确增值税减税配套措施:不动产进项税可一次性全额抵扣
3 月 20 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增值税减税配套措施。会议围绕自 4 月 1 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 16% 税率降至 13%、交通运输和建筑业等行业 10% 税率降至 9% 的改革举措,作出三项重要决定,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实施加计抵减政策
会议决定进一步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首先,将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范畴;其次,将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支付的进项税由原“分两年抵扣”调整为“一次性全额抵扣”,显著增加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此外,针对主营业务为邮政、电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业的纳税人,允许按进项税额加计 10% 抵减应纳税额,该政策实施期限暂定至 2021 年底。
退还新增留抵税额,调整出口退税率
对于政策实施后纳税人新增的留抵税额,会议明确将按有关规定予以退还。同时,相应调整部分货物及服务出口退税率,以及购进农产品适用的扣除率等关键参数,以匹配税率下调后的税收体系。
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倾斜支持困难地区
为保障减税政策顺利落地,会议强调将加大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力度,资金分配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和财政困难县市倾斜,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