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启用出境加工电子账册的公告
为规范出境加工业务发展,海关总署升级保税综合管理子系统并正式上线“出境加工电子账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正式启用时间与办理渠道
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海关总署正式启用出境加工电子账册。企业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办理账册设立及相关业务手续。
优化进出口口岸管理
启用电子账册后,企业在办理项下货物进出口时,不再受限于原公告中“出口与复进口必须在同一口岸”的规定。企业可根据实际业务需求,灵活选择进出口口岸。
纸质手册过渡安排
对于此前已设立的出境加工纸质手册,允许在有效期内继续执行完毕,确保业务平稳过渡。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9 年 3 月 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