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海关全面严格执行 ISF-5 申报新规
涉及货物过境美国的货代及外贸企业需高度警惕:自 2019 年 3 月 15 日起,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将全面严格执行 ISF-5 申报规定。该规定针对经美国港口转运至墨西哥和加拿大的 FROB 货物(Foreign Cargo Remaining on Board,即过境期间停靠美国港口但不卸货的货物)。新规明确将 ISF 进口商定义为船公司(Carrier)或无船承运人(NVOCC),未按时申报将面临高额罚金。

由于进口商定义已扩展至 NVOCC,若货物运输目的地非美国港口,但船舶在卸货前会挂靠美国境内港口,相关方务必联系船公司或密切关注通知,确认 ISF 申报责任是否已转移至自身。
目前,多家船公司已就 ISF-5 申报提交责任发布官方通知:


政策背景与责任界定
ISF(Importer Security Filing,即"10+2")规则虽于 2009 年生效,但因法律语言混淆,ISF-5 此前从未得到全面执行。2018 年 4 月 12 日,美国 CBP 发布《ISF 决定和最终规则》,澄清了相关定义;同年 11 月 28 日,CBP 公布常见问题清单,进一步明确在无船承运情况下,无船承运人(NVOCC)和预订代理为 ISF-5 的申报责任方。
根据规定,ISF-5 文件必须在装货前以最低提单级别(适用 HBL 级别)填写。因此,向 CBP 提交 HBL 数据的一方,即为负责提交 ISF-5 的主体。
新规核心内容
此次新规主要重新定义了特定类型货物的 ISF 进口商身份:
- FROB 货物:新规则将 ISF 进口商定义为船公司(Carrier)或 NVOCC。此类货物指不会在美国港口卸货,但在美国任何港口停靠时仍留在船上的货物。
- IE、T&E 及 FTZ/CBW 货物:对于即时运输(IE)、过境运输(T&E)以及交付给保税区(FTZ)或海关保税仓库(CBW)的货物,ISF 进口商不仅包括承运人/NVOCC,还可涵盖货物所有者、购买者、收货人或持牌报关行。
这意味着,承运货物的进口商现在必须为 FROB 货物进行 ISF-5 申报,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ISF 申报与 AMS 申报深度解析
发往美国的货物除需发送 AMS 数据外,还必须提交 ISF 申报。两者均为美国海关加强安全监管的重要措施,但在申报主体、内容及流程上存在显著差异。

什么是 ISF 申报?
ISF(Importer Security Filing),俗称"10+2"或反恐申报,是美国海关在"911 事件”后为加强安全而实施的制度。其要求进口商在货物装船前 24 小时,通过 AMS 或 ABI 系统向美国海关提交电子数据。申报内容包含 12 项信息:10 项由进口商提供,2 项由船公司提供。

ISF"10+2"具体内容
1. 船公司申报的"2"项:
- 船舶积载计划(Vessel Stow Plan)
- 集装箱状态信息(Container Status Message)
2. 进口商申报的"10"项(需在装船前 24 小时提交):
- 制造商名称和地址
- 卖方名称和地址
- 买方名称和地址
- 货物送达公司地址
- 美国进口商海关登记号
- 美国收货人保税号码
- 货品原产地
- HS 商品编号(前六位)
- 集装箱装柜地址
- 拼箱公司名称和地址

注:带星号项目为实际发货人必填项。ISF 可由卖方自行申报,也可委托买方代为申报。若由买方委托货代申报,收货人需配合签署 POA(授权书)给货代的美国代理,方可安排发货。
ISF 与 AMS 的区别
AMS(Automated Manifest System):即 24 小时舱单系统或美国反恐舱单系统。主要申报提单内信息,通常由货代管控。
ISF 申报:侧重供应链实体单位信息,部分数据掌握在买方,部分在卖方,整合难度较大。若由货代协助申报,需在订舱时收集齐全资料;若由进口商自行申报,则需与卖方充分沟通。

操作关键点
- 发送主体:进口商或其指定的货代/报关行。
- 发送渠道:现有 AMS 系统或美国海关 ABI 关税系统。
- 发送时间:必须在登船 24 小时前发送。
- 修改截止:必须在船到港 24 小时前完成最后修改。
AMS 申报制度详解
AMS 源自 2002 年"911"恐怖袭击后美国建立的反恐制度,要求所有出口至美国或经美国中转至第三国的货物,必须在装船前 24 小时向美国海关申报。

AMS 申报要求
按规定,最接近直接出口商的货代(NVOCC)负责发送 AMS 资料。发送方需具备美国 FMC 颁发的 NVOCC 资质,并持有 NMFTA 分配的专属 SCAC 代码。资料内容包括目的港、毛重、体积、件数、品名、箱号、船东、真实收发货人及相应代码等。只有获得美国海关系统自动检查通过的回复(如"OK"或"1Y"),货物方可装船。

常见疑问解答
1. 提前多久发送?
AMS 又称"24 小时舱单预报”,核心要求是在箱子上船前 24 小时获得美国海关回执(货代获"OK/1Y",船公司或码头获"69")。实际操作中,船公司通常要求提前三四天截单,以便留出修正时间。
2. 资料包含哪些内容?
完整 AMS 资料包括:House BL Number、Master BL No、Carrier Name、Shipper、Consignee、Notify Party、起运港/目的港、船名航次、箱号封号、尺寸类型、件数包装、重量、体积、货描及唛头等,均以出口商提供的提单内容为准。

3. 可否隐瞒真实进出口商资料?
不可以。美国海关对收货人(CNEE)信息查验严格,若信息有误,罚款金额通常在 1000 至 5000 美元之间。虽然海关规定仅需公司名称、地址和邮编,但船公司常要求提供电话传真等详细信息,以便海关直接联系。
4. 发送结果如何反馈?
资料发送后 5-10 分钟内即可收到结果。完整资料会立即返回"OK",代表货物可正常上船;若无"OK"则不能装船。此外,船公司主单号与 AMS 主单号匹配成功后会返回"1Y",此结果需在船靠港前获得以确保清关顺利。

制度意义与趋势
AMS 及 ISF 制度的实施,显著提高了美国进口货物信息的准确性和可追踪性,在提升国土安全的同时,降低了进口风险并提高了清关效率。继美国之后,墨西哥、加拿大、欧盟、南非及中国等国家纷纷效仿,实施了类似的装船前舱单申报制度。未来,出于安全考量,全球范围内采用此类预申报系统的国家将持续增加。
注:美国海关可能会不定期更新 AMS 的要求和程序,具体操作请以最新发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