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简化综合保税区进出区管理政策解读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 号),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海关总署发布 2019 年第 50 号公告,正式实施简化综合保税区货物及物品进出区管理措施。
政策核心定义
简化综合保税区进出区管理,是指对境内入区且不涉及出口关税、不涉及贸易管制证件、不要求退税且不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与物品,实施便捷化的进出区管理模式。该政策自 2019 年 3 月 22 日起正式施行。
适用货物与物品范围
以下八类货物及物品适用于便捷进出区管理模式:
- 区内基础设施、生产厂房及仓储设施建设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基建物资;
- 区内企业及行政管理机构自用的办公用品;
- 区内企业所需的劳保用品;
- 区内企业生产加工及设备维护所需的少量、急用物料;
- 区内企业使用的包装物料;
- 区内企业使用的样品;
- 区内企业生产经营使用的仪器、工具、机器及设备;
- 区内人员所需的生活消费品。
主要便利措施
符合上述条件的货物与物品,进区时无需采用报关单或备案清单方式办理手续;出区时,同样实行与进区一致的便捷管理模式,大幅降低企业通关成本与时间。
监管注意事项
若区内企业出现以下情形,海关将暂停办理相关简化进出区手续:
- 超出公告规定范围,擅自通过便捷模式进出区的;
- 未如实办理货物、物品便捷进出区申报的;
- 涉嫌走私被立案调查或侦查的。
此外,区内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承接境内(区外)委托加工业务、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等业务,仍按照原有相关规定执行。
图示:广州白云机场海关落实简化综合保税区进出区管理实效。4 月 4 日,区内注册企业 4 万个跨境电商商品包装纸箱通过非报关方式完成入区。企业自主报备后,车辆即刻入区,卡口自动识别,实现了高效便捷的通关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