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布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监管场地名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海关总署近期对部分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监管场地完成了实地考核验收。现将符合设置要求的场地名单予以公布。
该名单已在海关总署官方网站(www.customs.gov.cn)发布,并将实施动态管理机制。
附件: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监管场地名单.xls
海关总署
2019 年 5 月 14 日
365外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海关总署近期对部分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监管场地完成了实地考核验收。现将符合设置要求的场地名单予以公布。
该名单已在海关总署官方网站(www.customs.gov.cn)发布,并将实施动态管理机制。
附件: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监管场地名单.xls
海关总署
2019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