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本文详解 ATA 单证册定义、进口报关报检注意事项、申办资格及完整操作流程,为暂准进口货物提供专业指引。
ATA 单证册(ATA Carnet)是世界海关组织为暂准进口货物创设的国际通用海关文件。自 1963 年实施以来,全球已有 62 个国家和地区实施该制度,75 个国家和地区接受此单证,年通关货物总值超 120 亿美元,已成为国际暂准进口贸易的核心凭证。
ATA 单证册进口报关报检注意事项及流程
适用范围与监管要求
中国海关目前仅接受用途为“展览品”的 ATA 单证册入境申请,其他用途将被拒绝。ATA 进口货物受展会举办地属地海关监管,若进口口岸非展会举办地,须先由属地海关出具许可批文,口岸海关方可查验放行。
税费与期限规定
持 ATA 单证册进口可免交关税及保证金,但需由展会主办方统一向属地海关缴纳押金。货物进境后原则上不得离开属地海关监管范围,暂准进口期限为 6 个月。
单证制作与签章规范
国外出口方须在备货前向本国商会缴纳押金并申领 ATA 单证册正本(货物复出口回国后退还押金)。单证册显示的出口商信息必须与提单、箱单及合同一致。出口时,单证册首页下方须具备国外商会、出口商及出口海关三方签章。
随附单据要求
进口箱单、发票及合同必须注明原产国,并明确标注“无商业价值”或类似用途声明。ATA 单证册所列货物品名、重量及数量须与实际进境货物完全相符,并经进境地海关签章放行。
前期备案手续
国内展会主办方须在属地商务或农业部门取得办展批文,并在属地商会及海关监管处完成备案。备案材料包括所有参展商名单、展品清单及申请表等。
进口申报所需资料
办理进口时需提交:ATA 单证册正本(随货抵达)、展会批件(正本或扫描件)、展会邀请函、箱单、发票、合同及提单等全套单据。
ATA 单证册申办资格与费用
申请主体资格
申请人须为居住地或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所有人,或拥有货物自由处分权的自然人及法人。
不适用情形
以下货物不适用 ATA 单证册制度:易腐烂或易消耗物品、以销售为目的的进口货物、拟赠送的货物。
收费标准
ATA 单证册申请费用构成:基本手续费 + 保险费 + 附加费 + 担保费。
ATA 报关必备资料
除基础贸易单证外,还需提供 ATA 报关授权书以及承运司机相关资料。
ATA 报关完整全流程
- 向签证机构申领 ATA 单证册;
- 凭单证册向出口地海关申报临时出口;
- 凭单证册向进口地海关申报临时进口;
- 凭单证册向复出口地海关申报复出口;
- 凭单证册向复进口地海关申报复进口;
- 将使用完毕的单证册交还签证机构核销,并办理担保金退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