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俄罗斯库尔干州小麦输华的公告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俄罗斯联邦农业部关于〈俄罗斯小麦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补充条款》,现决定增加俄罗斯库尔干州为小麦输华地区。该区域小麦的检验检疫要求,继续按照原质检总局 2018 年第 25 号公告规定执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海关总署
2019 年 7 月 25 日
365外贸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俄罗斯联邦农业部关于〈俄罗斯小麦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补充条款》,现决定增加俄罗斯库尔干州为小麦输华地区。该区域小麦的检验检疫要求,继续按照原质检总局 2018 年第 25 号公告规定执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海关总署
2019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