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其他
【文号】公告〔2019〕165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及生效日期】2019 年 10 月 22 日
【效力状态】有效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进境木材指定监管场地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海关总署已完成对进境木材指定监管场地的实地考核验收工作。现将符合设置要求的场地名单予以公布。
海关总署将通过官方网站(www.customs.gov.cn)发布《进境木材指定监管场地名单》,并对该名单实施动态管理。
附件:进境木材指定监管场地名单.xls
海关总署
2019 年 10 月 2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