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文号】公告〔2019〕189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及生效日期】2019 年 12 月 9 日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允许符合要求的泰国米糠粕(饼)、棕榈仁粕(饼)进口的公告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泰王国农业与合作社部关于泰国米糠粕(饼)、棕榈仁粕(饼)输华卫生与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之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允许符合相关检验检疫要求的泰国米糠粕(饼)及棕榈仁粕(饼)进口。
特此公告。
附件:
- 进口泰国米糠粕(饼)、棕榈仁粕(饼)检验检疫要求.doc
-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泰国米糠粕(饼)、棕榈仁粕(饼)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pdf
海关总署
2019 年 12 月 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