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取消报关企业注册登记有效期,改为长期有效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并简化办事流程,海关总署发布 2019 年第 213 号公告,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报关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注册登记有效期。核心政策调整如下:
一、实行长期有效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全国范围内的报关企业及分支机构注册登记有效期正式取消,统一调整为长期有效。
二、存量证书无需换领
对于公告发布前已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且有效期在 2019 年 12 月 1 日之后的企业,无需重新换领证书,原有证书继续有效,不影响正常办理各类海关业务。
三、超期企业需重新备案
截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注册登记有效期已届满的报关企业及分支机构,若需再次开展代理报关业务,必须按规定重新办理注册登记或备案手续。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9 年 12 月 2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