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正式发布
财政部于 12 月 30 日发布消息,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相关规定,正式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0)》(以下简称 2020 版《税则》),并明确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税则核心内容与调整说明
《税则》作为《进出口关税条例》的重要组成部分,涵盖了基于国家关税政策及国际协定确定的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及归类规则,是海关计征关税的核心依据。2020 版《税则》在结构上保持延续性,其进出口税目数量与 2019 版保持一致,未作调整。
税率调整依据
2020 版《税则》中的最惠国税率、进口暂定税率、协定税率和特惠税率,是在 2019 版基础上,严格遵照《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进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的通知》(税委会〔2019〕50 号)进行的优化调整。此外,对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进出口关税税目及税率,仍按相关规定执行。
政策意义
此次公布 2020 版《税则》,旨在进一步提升关税政策透明度,为公众提供便利,同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力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