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2020年第22号(关于进口缅甸大米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2020年第22号(关于进口缅甸大米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365外贸
2020-02-07
1
导读: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22号(关于进口缅甸大米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缅甸联邦共和国农业、畜牧业和灌溉部关于缅甸大米输华植物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规定,允

海关总署公告 2020 年第 22 号:关于进口缅甸大米检验检疫要求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缅甸联邦共和国农业、畜牧业和灌溉部关于缅甸大米输华植物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检验检疫要求的缅甸大米进口。现将具体检验检疫要求公布如下。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缅甸大米检验检疫要求

海关总署

2020 年 2 月 6 日

附件:进口缅甸大米检验检疫要求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二)《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三)中缅双方签署的关于缅甸大米输华植物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

二、允许进口产品范围

限于在缅甸境内生产、加工并经碾制的大米,涵盖精米及碎米。

三、生产设施注册要求

缅甸大米出口、加工及仓储企业须由缅方推荐,经中国海关总署审核认可并注册登记后方可开展对华出口业务。

四、植物检疫要求

(一)进口大米必须符合中缅两国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并经缅方检疫合格。

(二)严禁携带以下检疫性有害生物:谷斑皮蠹、阔胸扁谷盗、四纹豆象、刺蒺藜草、飞机草、弯叶独脚金、假高粱、甜根子草。

(三)不得混有稻壳、糠、茎杆、残叶、杂草籽、其他植物残体及土壤颗粒等杂质。

(四)出口前须进行熏蒸处理,确保无活体昆虫(特别是仓储害虫),并随附熏蒸处理证书。

五、植物检疫证书要求

每批进口大米须随附缅方出具的官方植物检疫证书。证书须包含以下中英文附加声明:“该批大米符合《缅甸大米输华植物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的规定,不携带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This batch of rice meets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Protocol on Plant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Requirements for Exporting Rice from Myanmar to China and is free of quarantine pests of concern to China.)

六、食品安全标准

进口大米应符合中国及缅甸关于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七、包装规范

必须使用符合中国植物检疫要求的全新包装材料,且未被有害生物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包装上须清晰标注“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英文字样,以及大米品种、加工厂名称、出口商名称、相关企业注册代码和地址。

八、运输工具要求

装运前,运输工具须经过彻底检查、消毒及杀虫处理,确保符合安全卫生标准,且不携带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及稻谷、枝叶、杂草籽、土壤颗粒等残留物。

九、其他事项

获准注册的缅甸大米生产加工存放单位名单、缅甸输华大米植物检疫证书样本等信息,可通过海关总署官方网站查询。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365外贸
356外贸
内容 2578
粉丝 0
365外贸 356外贸
总阅读616
粉丝0
内容2.6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