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 2020 年第 33 号:关于进口德国甜菜粕检验检疫要求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德意志联邦食品和农业部关于德国甜菜粕输华卫生与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德国甜菜粕进口。现将具体检验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进口德国甜菜粕检验检疫要求.doc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20 年 2 月 21 日
365外贸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德意志联邦食品和农业部关于德国甜菜粕输华卫生与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德国甜菜粕进口。现将具体检验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进口德国甜菜粕检验检疫要求.doc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20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