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 2020 年第 42 号:关于中国鲜枣出口美国植物检疫要求
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美利坚合众国农业部关于中国鲜枣输往美国大陆系统控制措施工作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中国鲜枣出口至美国。现将具体的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中国鲜枣出口美国植物检疫要求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20 年 3 月 18 日
365外贸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美利坚合众国农业部关于中国鲜枣输往美国大陆系统控制措施工作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中国鲜枣出口至美国。现将具体的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中国鲜枣出口美国植物检疫要求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20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