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区内自驾游进境游艇免予提供海关担保
依据《国务院关于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通知》(国函〔2020〕88 号),自即日起,对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自驾游进境的游艇,其所有人或委托代理人免予向海关提供担保。
若海关总署此前发布的公告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0 年 7 月 9 日
365外贸依据《国务院关于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通知》(国函〔2020〕88 号),自即日起,对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自驾游进境的游艇,其所有人或委托代理人免予向海关提供担保。
若海关总署此前发布的公告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0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