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2020年第92号(关于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范围的公告)

2020年第92号(关于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范围的公告) 365外贸
2020-08-14
2
导读: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部署要求,加快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发展,海关总署决定进一步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以下简称“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范围

海关总署扩大跨境电商 B2B 出口监管试点范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部署,加快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发展,海关总署决定进一步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以下简称“跨境电商 B2B 出口”)监管试点范围。

新增 12 个直属海关开展试点

在现有试点基础上,本次新增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西安等 12 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 B2B 出口监管试点。相关工作事项继续按照《海关总署公告 2020 年第 75 号》规定执行。

施行时间

本公告自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

海关总署
2020 年 8 月 13 日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365外贸
356外贸
内容 2579
粉丝 0
365外贸 356外贸
总阅读6.5k
粉丝0
内容2.6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