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原产于日本、美国进口光纤预制棒实施反倾销税的公告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日本、美国的进口光纤预制棒征收反倾销税。商务部已通过 2018 年第 57 号及 2020 年第 39 号公告,明确了涉案产品的具体范围及相应税率。
申报规范
为落实上述反倾销措施,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在申报进口光纤预制棒(税则号列 70022010)时,须按以下分类填报商品编号:
- 直径≥60 毫米的光导纤维预制棒:填报 70022010.10;
- 其他光导纤维预制棒:填报 70022010.90。
实施时间
本公告自 2020 年 9 月 26 日起正式实施。
海关总署
2020 年 9 月 2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