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发布水空运运输工具申报电子报文格式 V1.4 版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进出境及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申报电子报文格式标准,依据 2020 年第 107 号公告要求,海关总署对部分数据项进行调整,正式制定《进出境及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申报电子报文格式 V1.4 版》。
本次发布的核心文件包括《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报文 XML Schema》及《中国海关进出境及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报文格式 V1.4 制定说明》,相关企业可通过海关总署门户网站公告栏下载。
施行时间与废止条款
本公告自 2020 年 12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原海关总署 2018 年第 135 号公告同时废止。
附件列表
1. 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报文 XML Schema.rar
2. 中国海关进出境及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报文格式 V1.4 制定说明.doc
海关总署
2020 年 11 月 2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