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20 年度新西兰农产品进口数量及 2021 年触发水平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我国对自新西兰进口的四大类共 12 个税号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现公布 2020 年度适用协定税率的进口数量,以及 2021 年度的进口触发水平数量(详见附件)。
第一类农产品税率适用调整
2020 年,以在途方式进口的原产于新西兰第一类农产品(税则号列:04012000、04014000、04015000)已达到 2021 年度进口触发水平。因此,2021 年度进口的新西兰第一类农产品将不再适用协定税率。
特殊保障措施实施期限说明
2021 年是对原产于新西兰的第一类、第三类及第四类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的最后一年。自 2022 年起,相关可扣减数量归零;一旦触发特殊保障措施,有关在途产品均不再适用协定税率。
附件:2020 年度四大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 2021 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情况表.doc
海关总署
2020 年 12 月 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