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部分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公告
自 2021 年 2 月 4 日起,《棉与聚酯混纺纱线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号:HDB/FZ100-2012)等三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正式废止,具体名单详见公告附件。
本公告由海关总署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发布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17 日。
附件:3 项废止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列表.doc
365外贸自 2021 年 2 月 4 日起,《棉与聚酯混纺纱线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号:HDB/FZ100-2012)等三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正式废止,具体名单详见公告附件。
本公告由海关总署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发布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17 日。
附件:3 项废止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列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