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欧亚经济委员会通报,自 2021 年 10 月 12 日起,欧亚经济联盟将停止给予中国出口产品普惠制关税优惠。海关总署就此发布相关公告。
政策调整核心内容
停止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自 2021 年 10 月 12 日起,海关不再对输往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的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非优惠原产地证书可申请
若输往该联盟成员国的货物发货人仍需原产地证明文件,可向海关申请签发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本公告由海关总署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发布。
365外贸根据欧亚经济委员会通报,自 2021 年 10 月 12 日起,欧亚经济联盟将停止给予中国出口产品普惠制关税优惠。海关总署就此发布相关公告。
自 2021 年 10 月 12 日起,海关不再对输往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的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若输往该联盟成员国的货物发货人仍需原产地证明文件,可向海关申请签发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本公告由海关总署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