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允许符合检验检疫要求的中东欧国家冷冻水果进口的公告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风险评估结果,海关总署决定允许符合检验检疫要求的中东欧国家冷冻水果进口,并公布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 2022 年 2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
附件:进口中东欧国家冷冻水果检验检疫要求.doc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21 年 11 月 22 日
365外贸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风险评估结果,海关总署决定允许符合检验检疫要求的中东欧国家冷冻水果进口,并公布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 2022 年 2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
附件:进口中东欧国家冷冻水果检验检疫要求.doc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21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