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鲜食榴莲正式获准输华:检疫要求与管理规范详解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关于越南鲜食榴莲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即日起,符合特定要求的越南鲜食榴莲正式允许进口。以下为详细检验检疫依据及管理规范。
一、检验检疫依据
本次进口管理严格遵循以下法律法规及协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 《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 中越双方签署的关于越南鲜食榴莲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
二、允许进境商品及产地
商品名称:鲜食榴莲(学名:Durio zibethinus Murr.,英文名:Durian)。
允许产地:越南榴莲产区。
三、果园与包装厂注册管理
输华果园及包装厂须经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MARD)备案,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GACC)与 MARD 共同批准注册。注册信息涵盖名称、地址及注册号,以确保溯源准确。贸易启动前,MARD 需向 GACC 提交注册名单,经审核批准后在官网公布并定期更新。
四、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中方重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包括:
- 番石榴果实蝇 (Bactrocera correcta)
- 新菠萝灰粉蚧 (Dysmicoccus neobrevipes)
- 大洋臀纹粉蚧 (Planococcus minor)
- 南洋臀纹粉蚧 (Planococus lilacinus)
- 杰克贝尔氏粉蚧 (Pseudococcus jackbeardsleyi)
- 甘蔗簇粉蚧 (Exallomochlus hispidus)
五、出口前全流程管理
(一)果园管理体系
1. 质量与溯源:输华果园须在 MARD 监管下建立完善的质量及溯源体系,实施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保持环境卫生,及时清理落果烂果,并综合采用物理、化学或生物措施防治有害生物。
2. 监测计划:MARD 需依据 ISPM 6 标准制定针对中方关注有害生物的全年监测计划,除视觉检查外,须结合多种诱集监测手段。
3. 专项防控:针对番石榴果实蝇,须悬挂信息素诱捕器及使用黄色粘虫板;针对蚧虫类,重点排查枝干、茎叶及果实。一旦发现疫情,须立即采取防控措施以维持低度流行水平。
4. 人员资质:监测与防治工作须在经 MARD 或其授权机构培训的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
5. 记录留存:MARD 须保留监测及防治记录(含药剂名称、成分、剂量及时间等),并按需向 GACC 提供。
(二)包装厂管理规范
1. 监管要求:加工、包装、储藏及装运全过程须在 MARD 或其授权官员检疫监管下进行。
2. 设施条件:厂区须整洁卫生、地面硬化,具备独立的原料场和成品库,且与生活区有效隔离。
3. 仓储防护:包装好的榴莲须立即入库单独存放,防止二次感染。
4. 溯源记录:建立完整溯源体系,记录加工日期、来源果园(名称或注册号)、数量、出口日期、输往国及集装箱号等信息,确保可追溯至注册果园。
(三)包装与标识要求
1. 包装材料:须干净卫生、未使用过,符合中国植物检疫要求;木质包装须符合 ISPM 15 标准。
2. 清洁工序:包装前须经人工挑选、分级和清洁,剔除病虫果、畸形果及植物残体土壤。采用刷洗、高压气枪吹扫或手工擦拭(特别是果柄部位)等方式,有效去除虫卵及病原孢子。
3. 标识标注:每个包装箱须用中英文标注水果名称、出口国、产地、果园及包装厂注册号。包装箱和托盘须显著标出"Exported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
4. 集装箱封识:装箱时须检查卫生条件,加施封识,确保抵达中国口岸时封识完好。
(四)出口前检疫程序
1. 抽样比例:MARD 按每批货物 2% 的比例抽样检查;若两年内无植物检疫问题,比例可降至 1%。
2. 不合格处理:如发现中方关注有害生物活体、枝叶或土壤,整批货物禁止出口,并视情暂停相关果园或包装厂本季输华资格。MARD 须查明原因、整改并保存记录供 GACC 查验。
(五)植物检疫证书要求
经检疫合格后,由 MARD 签发植物检疫证书,注明果园和包装厂代码,并附加以下声明:
"This consignment of durian fruits complies with the requirements specified in the Protocol of Phytosanitary Requirements for Export of Fresh Durians from Vietnam to China, and is free from quarantine pests of concern to China."(该批货物符合越南鲜食榴莲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不带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项目启动前,MARD 须向 GACC 提供证书样本备案。
六、进境检验检疫及不合格处置
榴莲抵达中国口岸时,海关将实施以下检疫措施:
(一)证书与标识核查
1. 核查是否持有《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 核查植物检疫证书内容及附加声明是否符合规定;
3. 核查包装箱标识是否规范。
(二)进境检验检疫
1. 须从 GACC 允许的口岸进口;
2. 依法实施检验检疫,合格者准予进境。
(三)不符合要求的处理措施
1. 来自未经批准果园或包装厂的,不准进境;
2. 发现中方关注有害生物、越南新记录有害生物活虫、土壤或植物残体的,作除害、退回或销毁处理;
3. 不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对于上述违规情况,GACC 将通报 MARD,并视情暂停相关主体本季输华资格,直至整改获认可。
七、审查机制
符合性审查:贸易开始前,GACC 将在 MARD 协助下,通过实地考察或远程视频方式对越南产区进行检查,确保符合检疫要求。
回顾性审查:GACC 将根据有害生物发生动态及截获情况开展风险评估,并与 MARD 协商调整关注名单及检疫措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2 年 7 月 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