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鲜梨出口厄瓜多尔植物检疫要求公告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厄瓜多尔共和国植物和动物卫生调控局关于中国鲜梨输往厄瓜多尔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中国鲜梨出口至厄瓜多尔。
一、检验检疫依据
本次出口检验检疫工作严格遵循以下法规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 《出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 中厄双方签署的鲜梨输往厄瓜多尔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
二、允许出口商品范围
出口商品为鲜梨(英文名:Pear),具体品种包括砂梨(Pyrus pyrifolia)、白梨(Pyrus bretschneideri)、香梨(Pyrus sinkiangensis)及其杂交种。
三、果园与包装厂注册管理
出口鲜梨的果园和包装厂须经中国海关总署(GACC)注册,并由厄瓜多尔植物和动物卫生调控局(AGROCALIDAD)批准。注册信息涵盖名称、地址及标识代码,以确保溯源准确。GACC需在每年出口季前向 AGROCALIDAD 提供注册名单,经评估批准后方可生效。
四、厄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厄方重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共 17 种,包括:
- 榆树全爪螨(Panonychus ulmi)
- 梨大食心虫(Acrobasis pyrivorella)
- 棉褐带卷叶蛾(Adoxophyes orana)
- 梨黄粉蚜(Aphanostigma iakusuiense)
- 桔小实蝇(Bactrocera dorsalis)
- 中国梨木虱(Cacopsylla chinensis)
- 桃小食心虫(Carposina sasakii)
- 桃蛀野螟(Conogethes punctiferalis)
- 苹小食心虫(Cydia inopinata)
- 梨笠圆盾蚧(Diaspidiotus perniciosus)
- 梨小食心虫(Grapholita molesta)
- 榆蛎盾蚧(Lepidosaphes ulmi)
- 苹褐卷蛾(Pandemis heparana)
- 康氏粉蚧(Pseudococcus comstocki)
- 桃白小卷蛾(Spilonota albicana)
- 苹果炭疽菌(Colletotrichum fructicola)
- 梨黑星病菌(Venturia nashicola)
五、出口前具体要求
(一)果园管理规范
1. 实施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确保生产过程可追溯。
2. 维持果园卫生,收获时剔除烂果,执行有害生物综合防治(IPM),包括监测、化学或生物防治及农事操作。
3. 有害生物监测和防治须在具备植物检疫知识的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并接受中国海关监管。
4. 保留完整的监测和防治记录(含药剂名称、成分、日期、浓度等),并按要求由 GACC 提供给 AGROCALIDAD。
(二)针对性防控措施
1. 桔小实蝇防控
非疫区鲜梨:AGROCALIDAD 认可 GACC 在中国北纬 33 度以北建立的桔小实蝇非疫区。若发现疫情,非疫区地位将被暂停,GACC 需在 48 小时内通报并启动应急计划,根除并经确认后恢复地位。
疫区鲜梨:须进行冷处理,指标为果心温度 1.38°C 或以下,连续处理 18 天及以上。冷处理须在中国海关监管下,于抵达厄瓜多尔前完成(可参照出口前或运输途中冷处理程序)。
2. 钻蛀性有害生物防控
针对梨大食心虫等钻蛀性害虫,采取以下措施:
套袋管理(适用于砂梨、白梨及其杂交种):生长季须套袋。流程包括:套袋前喷洒药剂、使用海关批准袋子、幼果期(果径≤2.5cm)套袋、保护果实与袋子完好、进入包装厂后去袋。包装前发现破袋果实须剔除,不得出口。
田间监控(适用于香梨):在海关监管下开展监测。技术人员沿"X"形路线调查果面和枝干,从开花期持续至收获后,每 15 天一次。须保存记录并按要求提供。
3. 其他有害生物
如发现其他厄方关注有害生物,GACC 应立即通知 AGROCALIDAD 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货物不带疫。
(三)包装厂管理要求
1. 加工、包装、储藏及装运全过程须在中国海关指导和监管下进行。
2. 包装和储藏区域须配备双层门、空气帘或防虫网等设施,防止有害生物侵入,并保持良好卫生条件。
3. 加工前须人工挑选,去除病虫果及异常果;使用气枪吹扫及洗刷果柄果萼,清除昆虫、螨类、真菌及土壤残留。出口香梨须增加水洗环节。
4. 包装好的鲜梨须立即入库,并与销往其他市场的货物隔离存放。
5. 若不符合检疫要求,海关将责令整改或暂停出口资格,直至确认整改有效并通知 AGROCALIDAD。
(四)包装与运输规范
1. 包装材料须干净卫生且未使用过。
2. 包装箱须用英文标注水果名称、出口国、产区、果园及包装厂信息。托盘和包装箱须用西班牙文或英文标示"Exported to Republic of Ecuador"。
3. 木质包装须符合 ISPM 15 标准。
4. 集装箱装箱前须检查卫生状况,确保无有害生物、枝叶及土壤。
(五)出口前检验检疫
1. 离境前须在包装厂内实施检查。
2. 贸易启动前两年,按 2% 比例抽样检疫,其中至少 5%(不少于 10 个)进行剖果检查。若无植物检疫问题,两年后抽样比例可降至 1%。
3. 发现桔小实蝇活体,须进行有效除害处理(如冷处理),否则整批禁运;若来自非疫区,将暂停其地位并调查整改。
4. 发现其他关注有害生物或无法鉴定的活体,整批货物须处理后出口。GACC 须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并保存记录供查。
(六)植物检疫证书要求
1. 合格货物由海关出具植物检疫证书,附加声明栏注明:"This consignment of fresh pear fruits complies with the requirements specified in the Protocol of Phytosanitary Pequirements for Export of Pear Fruits from China to Ecuador, and is free of any quarentine pests of concern for Ecuador."
2. 需冷处理的货物,证书须注明温度、时间、设施编号等信息。运输途中冷处理的,须用英文注明"Cold treatment in transit"及相应参数、箱号和封识号。
六、进境检疫及不合格处理
(一)进境口岸
中国鲜梨可进入厄瓜多尔所有港口和机场(加拉帕戈斯群岛除外)。
(二)进境查验
货物抵达时,AGROCALIDAD 官员将核查植物检疫证书及相关文件,并按程序实施检验检疫。
(三)不合格处理措施
1. 未经注册的果园和包装厂产品禁止进境。
2. 截获桔小实蝇活体,货物退回或销毁;若来自非疫区,将暂停相关设施出口资格及非疫区地位,待根除并确认后恢复。
3. 发现其他关注有害生物活体,货物退回或销毁,GACC 须查明原因并防范复发。
4. 发现名单外有害生物、叶片、残体或土壤,经有效处理合格方可进境,否则退回或销毁。AGROCALIDAD 将通报情况,GACC 负责调查改进。
七、回顾性审查机制
GACC 将定期审核出口项目合规性。AGROCALIDAD 保留实地审核权,可在 GACC 协助下对产地和包装厂进行符合性审查。
特此公告。
附件:1. 出口前冷处理操作程序.doc
2. 运输途中冷处理操作程序.doc
海关总署
2022 年 7 月 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