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越南鲜食香蕉进口的公告解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关于越南鲜食香蕉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即日起正式允许符合特定条件的越南鲜食香蕉进口。以下为具体检验检疫要求及管理规范。
一、检验检疫依据
本次进口管理严格遵循以下法律法规及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 《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 中越双方签署的关于越南鲜食香蕉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
二、允许进境商品及产地
1. 商品范围
仅限鲜食香蕉(学名 Musa spp.),且必须为开花后 10 至 16 周内采收、未成熟且果皮未开裂的青香蕉。
2. 产地要求
仅限于越南批准的香蕉产区。
三、果园与包装厂注册管理
输华果园及包装厂须经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MARD)备案,并由 MARD 与中国海关总署(GACC)共同批准注册。注册信息涵盖名称、地址及注册号。MARD 需在每年出口季前向 GACC 提交注册名单,经审核批准后在官网公布并定期更新。
四、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
重点监控以下五类有害生物:
- 新菠萝灰粉蚧 (Dysmicoccus neobrevipes)
- 大洋臀纹粉蚧 (Planococcus minor)
- 南洋臀纹粉蚧 (Planococcus lilacinus)
- 西非垒粉蚧 (Rastrococcus invadens)
- 七角星蜡蚧 (Vinsonia stellifera)
五、出口前全流程管理
(一)果园管理
1. 体系建立与防控:输华果园须在 MARD 监管下建立质量管理及溯源体系,实施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保持果园卫生,清除落果烂果,无周边污染源。实施有害生物综合治理(IPM),包括定期监测、物理/化学/生物防治、果实套袋及成熟前采收等措施。
2. 监测计划:MARD 需按 ISPM 6 标准制定针对中方关注有害生物的全年监测计划。除视觉检查外,须采用多种诱集方式。针对介壳虫类,从开花期至收获期至少每 15 天监测一次,重点检查果实、茎叶。
3. 应急处置:发现有害生物或其症状时,须采取经 MARD 批准的综合治理措施,确保货物不带疫,并按要求向 GACC 提供相关记录。
4. 人员与记录:监测防治工作须由经 MARD 或其授权机构培训的专业人员指导。MARD 应保留完整的监测及防治记录(含药剂名称、成分、剂量、时间等),以备 GACC 查验。
(二)包装厂管理
1. 监管与环境:加工、包装、储藏及装运全过程须在 MARD 或其授权人员监管下进行。厂区需整洁卫生、地面硬化,具备独立的原料场和成品库。
2. 布局与隔离:功能分区应相对独立、布局合理,并与生活区保持适当距离及有效隔离。
3. 存储要求:包装好的香蕉应立即入库单独存放,防止二次感染。
4. 溯源体系:建立完整溯源体系,确保可追溯至注册果园。详细记录加工包装日期、来源果园信息、数量、出口日期、输往国家及集装箱号等。
(三)包装与标识要求
1. 包装材料:须干净卫生、未使用过,符合中国植物检疫要求。木质包装必须符合 ISPM 15 标准。
2. 清洁处理:包装过程中须进行人工挑选、分级和清洁,剔除病虫果、畸形果及植物残体、土壤等。采用刷洗或高压气枪清洁果面,必要时用细软棉布手工擦拭果柄等部位,彻底去除介壳虫、虫卵及病原孢子。
3. 标识规范:每个包装箱须用中文或英文标注水果名称、国家、产地、果园及包装厂名称或注册号。包装箱和托盘须标明“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或"Exported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4. 集装箱管理:装箱时须检查卫生条件,加施封识,确保抵达中国口岸时封识完好无损。
(四)出口前检疫
1. 抽样比例:MARD 应按每批货物 2% 的比例抽样检查。若一年内无植物检疫问题,比例可降至 1%。
2. 不合格处置:如发现成熟或果皮开裂香蕉、枝叶土壤或中方关注有害生物,整批货物禁止出口,并视情暂停相关果园或包装厂本季输华资格。MARD 须查明原因、整改并保存记录供 GACC 核查。
(五)植物检疫证书要求
经检疫合格后,MARD 须按 ISPM 12 标准出具植物检疫证书,注明果园和包装厂名称或注册代码,并附加以下声明:
"This consignment complies with requirements specified in the Protocol of Phytosanitary Requirements for Export of Fresh Bananas from Viet Nam to China, and is free from the quarantine pests of concern to China."(该批货物符合越南鲜食香蕉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不带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出口前,MARD 应向 GACC 提供证书样本以便确认备案。
六、进境检验检疫及不合格处理
(一)证书与标识核查
中国海关将重点核查:是否获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植物检疫证书是否符合上述第六条第(五)项规定;包装箱标识是否符合第六条第(三)项规定。
(二)进境检验检疫
输华香蕉须从 GACC 允许的口岸进境。海关将依法实施检验检疫,合格者准予进境。
(三)不合格处理措施
1. 禁止进境情形:来自未经批准果园/包装厂,或发现成熟、果皮开裂香蕉的货物,不准进境。
2. 除害、退回或销毁:发现中方关注有害生物活体、新发检疫性有害生物,或带有土壤、植物残体的货物,作除害、退回或销毁处理。
3. 食品安全不达标:不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货物,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发现上述情况,GACC 将通报 MARD,并视情暂停相关果园或包装厂本季进口资格。MARD 须整改并反馈,GACC 将根据整改结果决定是否取消暂停措施。
七、回顾性审查机制
GACC 将根据越南香蕉有害生物发生动态及口岸截获情况,开展进一步风险评估,并与 MARD 协商,适时调整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及相应检疫措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2 年 11 月 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