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鲜食榴莲正式获准输华:检验检疫要求详解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菲律宾农业部签署的植物检疫议定书,即日起,符合特定要求的菲律宾鲜食榴莲正式允许进口。以下为具体检验检疫规范。
一、检验检疫依据
本次进口管理严格遵循以下法规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 《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菲律宾农业部关于菲律宾鲜食榴莲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
二、允许进境商品及产地
商品名称:鲜食榴莲(学名:Durio zibethinus Murr.,英文名:Durian)。
允许产地:菲律宾榴莲产区。
三、注册果园与包装厂管理
输华果园及包装厂须经菲律宾农业部(菲方)备案,并由中菲双方共同批准注册。注册信息涵盖名称、地址及注册号。贸易启动前,菲方需提供注册名单,经中方审核批准后在官网公布并定期更新。
四、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
中方重点监控以下九种有害生物:
- 可可花瘿病菌 (Albonectria rigidiuscula)
- 新菠萝灰粉蚧 (Dysmicoccus neobrevipes)
- 甘蔗簇粉蚧 (Exallomochlus hispidus)
- 冬青吹绵蚧 (Icerya pulchra)
- 南洋臀纹粉蚧 (Planococcus lilacinus)
- 大洋臀纹粉蚧 (Planococcus minor)
- 杰克贝尔氏粉蚧 (Pseudococcus jackbeardsley)
- 木菠萝软腐病菌 (Rhizopus artocarpi)
- 木硬孔菌 (Rigidoporus lignosus)
五、出口前管理体系
(一)果园管理要求
1. 体系建立:果园须在菲方监管下建立质量管理与溯源体系,实施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保持环境卫生(如清除落果、烂果,远离污染源),并执行有害生物综合治理(IPM)。
2. 监测计划:菲方需依据 ISPM 6 标准制定针对中方关注有害生物的全年监测计划。一旦发现疫情,须立即采取综合防治措施。
3. 介壳虫专项防控:针对各类粉蚧及吹绵蚧,从开花期至收获期每 15 天监测一次果实、茎枝叶。除视觉检查外,还需结合物理或化学手段监测枝条与茎干,确保将有害生物控制在低度流行水平。
4. 真菌病害防控:针对可可梢枯蠕孢丛赤壳菌,生长期需定期监测并优化耕作栽培技术;收获前须采取防治措施或喷洒杀菌剂。
5. 腐烂病防控:针对木菠萝软腐病菌和木硬孔菌,生长季早期需定期监测,采收时及时剔除病果。
6. 人员资质:监测与防治工作须在受训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7. 记录留存:菲方须保留监测及防治记录(含药剂名称、成分、剂量、时间等),并按需提供给中方。
(二)包装厂管理要求
1. 加工、包装、储藏及装运全过程须在菲方或其授权官员监管下进行。
2. 厂区须整洁卫生、地面硬化,具备独立的原料场和成品库。
3. 功能分区布局合理,与生活区有效隔离。
4. 包装后如需储藏,须立即入库单独存放,防止二次感染。
5. 建立完整溯源体系,记录加工日期、来源果园、出口日期、数量、目的地及集装箱号等信息,确保可追溯至注册果园。
(三)包装规范要求
1. 包装材料须干净、未使用过,符合中国植物检疫要求;木质包装须符合 ISPM 15 标准。
2. 果实须经人工挑选、分级和清洁,剔除病虫果、畸形果及植物残体土壤。采用刷洗、高压气枪吹扫或手工擦拭(特别是果柄部位)等方式,彻底去除虫卵和病原孢子。
3. 每个包装箱须用中英文标注水果名称、出口国、产地、果园及包装厂注册号,并标明“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或"Exported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4. 集装箱装箱时须具备良好卫生条件,加施封识,确保抵达中国口岸时封识完好。
(四)出口前检疫
1. 菲方按每批货物 2% 比例抽样检查;若两年内无植物检疫问题,比例可降至 1%。
2. 若发现中方关注的活体有害生物、枝叶或土壤,整批货物禁止出口,并视情暂停相关果园或包装厂的输华资格。菲方须查明原因、整改并保存记录供中方查验。
(五)植物检疫证书要求
经检疫合格后,由菲方签发植物检疫证书,注明果园和包装厂名称或注册号,并附加以下声明:
"This consignment of durian fruits complies with the requirements specified in the Protocol of Phytosanitary Requirements for Export of Fresh Durians from The Philippines to China, and is free from quarantine pests of concern to China."(该批货物符合菲律宾鲜食榴莲输华植物检疫议定书要求,不带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贸易开始前,菲方需向中方提供证书样本以便备案。
六、进境检验检疫及不合格处理
(一)证书与标识核查
中国海关将对《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植物检疫证书内容及包装箱标识进行严格核查。
(二)进境检验检疫
输华榴莲须从所有中方允许进口水果的口岸入境,经检验检疫合格后方可准予进境。
(三)不合格处理措施
1. 来自未经批准果园或包装厂的货物,不准进境。
2. 发现中方关注有害生物、菲律宾新记录有害生物活虫、土壤或植物残体的,作退回、销毁或除害处理。
3. 不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发现上述情况,中方将通报菲方,并视情暂停相关设施输华资格,直至菲方督促整改并落实有效措施。
七、审查机制
符合性审查:贸易开始前,中方将在菲方协助下,通过实地考察或远程视频检查产区,确保符合检疫要求。
回顾性审查:中方将根据有害生物发生动态及截获情况开展风险评估,并与菲方协商调整关注名单及相应措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3 年 1 月 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