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布中澳自贸协定下两类农产品进口触发水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及海关总署 2019 年第 207 号公告,我国对自澳大利亚进口的两类共 8 个税号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现正式公布 2022 年度适用协定税率的进口数量,以及 2023 年度的进口触发水平数量(详见附件)。
进口手续办理要求
上述两类农产品在进口时,仍须严格按照海关总署 2019 年第 207 号公告规定办理相关通关手续。
附件:2022 年度两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 2023 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情况表.doc
发布机构: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23 年 1 月 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