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修订内地与香港货物贸易协议原产地标准
为促进内地与香港经贸往来,依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相关规定,海关总署对 2022 年第 39 号公告附件 1 中《协调制度》编码 0902.30 的原产地标准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标准规定,相关产品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一是从茶叶加工,主要制作工序包括发酵、揉捻、干燥及调和;二是区域价值成分按扣减法计算达到 40%,或按累加法计算达到 30%。
新标准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正式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3 年 6 月 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