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号,全称“纳税人识别号”,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进行登记管理时赋予的唯一识别代码。简单说,就是企业或个人在税务系统里的“身份证号”。
· 对企业来说:税号就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由数字和大写字母组成。
· 对个体工商户来说:有组织机构代码的,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没有的,以身份证件号码为基础。
· 对自然人来说:以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没有公民身份号码的,以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
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18位,结构如下:
· 第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如9表示工商)
· 第2位:机构类别代码(如1表示企业)
· 第3-8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
· 第9-17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
· 第18位:校验码
举例:91110000MA01ABCD2X——这就是一个典型的企业税号。
2017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要求: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原因主要有三点:
· 1. 发票全流程追踪:税号是唯一标识,税务机关可以通过税号追踪发票的开具、接收、抵扣全流程,有效防止虚开发票。
· 2. 报销入账合规:企业取得的发票如果没有填写税号,属于不合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用于办理涉税业务(如抵扣进项、税前扣除等)。
· 3. 大数据征管基础:金税系统通过税号将企业的进销项发票串联起来,实现“以票控税”,税号是整个数据链条的关键节点。
· 对企业来说:取得未填写税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属于不合规凭证,不能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等涉税业务。简单说,这张发票“不能用”。
· 对销售方来说:未按规定填写购买方税号,税务机关可以责令改正,并视清洁可能处以罚款。
· 注意:以下情况可以不填税号——购买方为个人消费者、政府机构、事业单位等非企业单位。
1. 建立公司税号信息卡:将公司全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整理成标准信息卡,方便员工出差报销时使用。
2. 审核发票必查税号:收到发票时,首先检查购买方名称和税号是否正确、完整,税号少一位、错一位都不行。
3. 开具发票要核对:对外开发票时,务必向对方索取准确的税号,避免开错后作废重开。
4. 税号变更要及时:如果公司发生税号变更(如企业改制、合并分立;历史上三证合一 / 五证合一换证),要及时通知供应商和客户更新开票信息;仅公司名称变更,税号不变,只需要同步更新公司全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