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内地与香港两地经济发展,便利经贸往来并简化海关监管手续,海关总署决定进一步推进《内地海关及香港海关陆路进/出境载货清单》(以下简称《载货清单》)无纸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企业向内地海关办理内地与香港陆路货运车辆(含空车)及所载货物的通关监管手续时,无需再提交纸质《载货清单》。《载货清单》其他相关事项仍按海关总署公告 2004 年第 42 号规定执行。
本公告自 2024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3 年 12 月 29 日
365外贸为促进内地与香港两地经济发展,便利经贸往来并简化海关监管手续,海关总署决定进一步推进《内地海关及香港海关陆路进/出境载货清单》(以下简称《载货清单》)无纸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企业向内地海关办理内地与香港陆路货运车辆(含空车)及所载货物的通关监管手续时,无需再提交纸质《载货清单》。《载货清单》其他相关事项仍按海关总署公告 2004 年第 42 号规定执行。
本公告自 2024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3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