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综合改革,优化进出区管理流程,海关总署现就实施卡口分类分级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适用范围与通道设置
本公告适用于所有综合保税区。允许具备条件的综保区在卡口设立专门的便捷进出区通道,对进出区货物实行分类通行管理。
卡口登记货物管理
区内建设所需的基建物资、企业及行政机构自用办公用品、劳保用品以及人员生活消费品等境内进出货物,实施卡口登记管理,可通过便捷通道通行。视卡口实际设置情况,常规货物通道亦可兼行此类登记货物。
简化申报与验核
对卡口登记货物实施差别化分级管理,简化核放单填报要素并优化进区重量验核:
- 针对基建物资、劳保用品、办公用品及生活消费品,其运输工具绑定的核放单中,“料号”与“商品编码”为非必填项;
- 针对其他卡口登记货物,其核放单中的“料号”为非必填项。
危险化学品申报要求
企业采用报关单、备案清单或保税核注清单办理危险化学品进出区手续时,须如实申报,并在保税核注清单中勾选商品“危化品标志”。
监管措施
海关将对卡口登记货物进行抽查监管。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3 年 12 月 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