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布澳产农产品特殊保障措施触发水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及海关总署 2019 年第 207 号公告,我国对自澳大利亚进口的两类共 8 个税号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现正式公布 2023 年度适用协定税率的进口数量统计,以及 2024 年度的进口触发水平数量(详见附件)。
相关农产品在进口通关时,须严格遵照海关总署 2019 年第 207 号公告规定办理手续。
附件:2023 年度两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 2024 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情况表.doc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24 年 1 月 1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