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布 2023 年度全国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达标名单
为深入贯彻《“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履行《国际卫生条例(2005)》缔约国义务,持续提升我国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海关总署组织开展了 2023 年度全国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达标考核工作。
2023 年度考核评估情况
本年度共对 31 个口岸进行了考核评估,其中包括 14 个首次申请考核的口岸,以及 17 个因改(扩)建或停运后重新启用的口岸。经严格评估,上述所有参评口岸均达到《国际卫生条例(2005)》规定的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标准。
全国达标口岸总体概况
截至目前,全国累计共有 273 个口岸达到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标准。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 2023 年《国际卫生条例(2005)》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考核口岸名单.xls
- 《国际卫生条例(2005)》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达标口岸名单(2023 年度).xls
海关总署
2024 年 1 月 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