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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72号(关于进口马来西亚鲜食榴莲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72号(关于进口马来西亚鲜食榴莲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365外贸
202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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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马来西亚农业及粮食安全部关于马来西亚鲜食榴莲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马来西亚鲜食榴莲进口。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马来西亚农业及粮食安全部关于马来西亚鲜食榴莲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马来西亚鲜食榴莲进口。

一、检验检疫依据

本次进口管理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以及中马双方签署的鲜食榴莲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

二、允许进境商品及产地

商品名称:鲜食榴莲(学名:Durio zibethinus Murr.,英文名:Durian)。

允许产地:马来西亚榴莲产区。

三、批准的果园和包装厂

输华榴莲的果园及包装厂须经马来西亚农业及粮食安全部(马方)审核备案,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方)批准注册。注册信息涵盖名称、地址及注册号码,以确保溯源准确。每年出口季前,马方需向中方提供企业名单,经批准后在海关总署网站公布。

四、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中方重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包括:新菠萝灰粉蚧、大洋臀纹粉蚧、南洋臀纹粉蚧、冬青吹绵蚧、榴莲果核夜蛾、吹绵垒粉蚧以及可可花瘿病菌。

五、出口前管理要求

(一)果园管理

1. 体系建立:输华果园须在马方监管下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与溯源体系,实施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保持环境卫生,并执行有害生物综合治理(IPM)。

2. 监测计划:马方需针对中方关注的有害生物制定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一旦发现疫情,须立即采取综合防治措施。

3. 针对性监测:

  • 针对介壳虫类(如新菠萝灰粉蚧等):从开花期至收获期,每 15 天监测一次果实、茎枝叶,并结合物理或化学方法监测枝干。
  • 针对榴莲果核夜蛾:全生长期定期监测果实表面虫孔,必要时剖果检查,并辅以灯诱、性信息素诱捕等手段。
  • 针对可可花瘿病菌:生长期定期监测防治,优化耕作栽培技术,收获前喷洒杀菌剂。

4. 人员与记录:监测防治工作须由经培训的专业人员指导。所有注册果园须保留详细的监测与防治记录(含药剂名称、成分、剂量及时间),以备中方核查。

(二)包装厂管理

1. 监管与环境:加工、包装、储藏及装运全过程须在马方监管下进行。厂区需整洁卫生、地面硬化,功能分区独立且与生活区有效隔离。

2. 仓储要求:包装好的榴莲应立即入库单独存放,防止二次感染。

3. 溯源体系:建立完整溯源体系,记录加工日期、来源果园、数量、出口信息及集装箱号等,确保可追溯至注册果园。

(三)包装要求

1. 材料标准:包装材料须干净卫生、未使用过;木质包装需符合 ISPM 15 标准。

2. 处理工序:须经人工挑选、分级和清洁,剔除病虫果及植物残体。采用高压气/水枪清洗,必要时手工擦拭或进行杀虫处理,确保去除介壳虫、虫卵及病原孢子。

3. 标识规范:包装箱及托盘须用中英文标注水果种类、产地、注册果园及包装厂信息,并注明“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或"Exported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4. 集装箱要求:装箱时须检查卫生条件并加施封识,确保抵达中国口岸时封识完好。

(四)出口前检验检疫

1. 抽样比例:马方按每批货物 2% 比例抽样;若两年内无植物检疫问题,比例可降至 1%。

2. 处置措施:如发现中方关注的有害生物、枝叶或土壤,整批货物禁止出口,并视情暂停相关果园或包装厂资质。马方须查明原因、整改并保存记录供中方查阅。

(五)植物检疫证书

合格货物由马方签发植物检疫证书,注明果园和包装厂注册信息,并附加声明:“该批货物符合马来西亚鲜食榴莲输华植物检疫议定书要求,不带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贸易启动前,马方需提供证书样本备案。

六、进境检验检疫及不合格处理

(一)证书与标识核查

中国海关将核查《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植物检疫证书合规性以及包装标识的准确性。

(二)进境检验检疫

输华榴莲须从指定口岸入境。经检验检疫合格后,准予进境。

(三)不合格处理

1. 来自未经认可果园或包装厂的货物,不准进境。

2. 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活体、土壤或植物残体,作退回、销毁或除害处理。

3. 不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4. 出现上述违规情况,中方将通报马方,并视情暂停当季相关企业资质,直至整改获中方认可。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4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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