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内地与香港经贸合作,依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相关规定,海关总署对 2022 年第 39 号公告附件 1 中部分《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HS)编码的原产地标准进行修订。
HS 编码原产地标准修订详情
巧克力及其他含可可食品(HS 编码 1806.20、1806.32)
原产地标准调整为:从糖制造,主要制造工序包括混合、煮沸及塑形。若制造过程涉及添加香味,该工序须在一方境内完成;若产品不含糖,则需满足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的标准。
玻璃纤维及其制品(HS 编码 7019.90)
原产地标准调整为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 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 区域价值成分按照扣减法计算不低于 40%,或按累加法计算不低于 30%。
执行时间
上述修订标准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4 年 12 月 1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