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结合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并宣布失效部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类规范性文件(具体目录见附件)。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附件:废止和宣布失效的部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类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24 年 12 月 20 日
365外贸结合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并宣布失效部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类规范性文件(具体目录见附件)。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附件:废止和宣布失效的部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类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24 年 12 月 20 日